1.公司變更名稱的,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。公司名稱變更需要公司注冊一年以上。
2.注:變更公司名稱后,需要對金融機構、金融機構、醫(yī)療保險等機構進行相應變更。有注冊商標證明的,需要變更。
1.公司變更住所的,應當在遷入新居前申請變更登記,并提交新居使用證明。
2.需提交的材料和說明:
(1)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《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》(公司蓋章);
(2)由公司簽署(公司蓋章)的《指定選擇證書》或《共同交付給中介機構證書》及《指定選擇證書》或《共同交付給中介機構證書》;應注明同時發(fā)生的事項、職權以及指定選舉或共同移交給中介機構的授權期限。
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的,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。
2.需提交的材料如下:
(一)按照公司章程的明確規(guī)定,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、證明信;
(2)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姓名的,只需提交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即可。
公司因投資、增加或減少主要股東而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時,應在第一時間向公安部門變更。同時減資比增資難,還需要辦理公告等手續(xù),并發(fā)操作的時間規(guī)模更短。
公司變更經營范圍的,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;經營范圍變更涉及立法、行政法規(guī)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決定明確規(guī)定項目必須經批準方可登記的,應當自主管部門批準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。
公司名稱、注冊地址、經營范圍等。我們注冊公司的時候,都是小心翼翼地寫的,但是計劃趕不上變化,沒有人能說當公司投資于公司的管理時會發(fā)生什么變化。以上是公司變動的一些注意事項,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。